因公司發展需要,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下屬企業擬公開招聘員工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業簡介
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運河集團”)成立于2020年8月,注冊資本金66億,是滄州市政府控股的國有獨資企業,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管理國有股權與資源。主要承擔政府重大專項任務,負責滄州市大運河沿線兩岸綜合保護開發,整合和盤活滄州市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現有資源、資產和資金,承擔滄州市及管轄縣域管控范圍內的生態修復、河道綜合治理、城市市政工程建設、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等,同時開展資本運作和資產經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集團業務涵蓋區域開發、資產經營、水利水務、文化旅游等板塊。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擬招聘員工11名,具體招聘崗位為:
集團公司統計崗1人,會計崗1人;
滄州大運河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稅務崗1人;
滄州大運河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出納崗1人;
滄州大運河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會計崗1人,出納崗2人;
滄州大運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會計崗1人,出納崗1人;
滄州大運河城鄉建設有限公司會計崗1人,出納崗1人。
此次報名分設集團公司財務人員崗及二級公司財務人員崗,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度公開招聘員工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
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3年及以前畢業、已實現首次就業且非在讀的國家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國(境)外院校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其中,擬報考崗位的“專業”條件,指與所需“學歷”層次對應的專業。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三)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各級各類公職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招聘國有企業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員工少于80人的該國有企業招聘的崗位,不得報考員工超過80人的該國有企業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監督檢查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0)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他情形。
(四)相關條件的特別說明
1、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齡、戶籍、工作經歷等時間點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首日,處分期限時間點計算截至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截止日。
2、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國(境)外留學歸國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方可報考。逾期不能取得的,視為不具備報考資格。
4、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經取得對應的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通過資格考試或評審、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具有資格。
5、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社保繳費記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工作經歷年限以應聘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相對應的社保繳納證明為準。在校生實習、兼職、社會實踐、創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在滄州人才網、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發布公告。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其它各階段相關通知將通過報名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網站。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相關通知造成的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5日9:00時至2024年11月20日17:00時止。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和資格初審通過網絡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
3、報名網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f92fba3266b8e96d
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根據本人專業、學歷、學位情況和個人意愿,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崗位進行報名,填寫相關的資料。報名成功進入下一環節后不得修改應聘信息或重新報名。
4、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2)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所持學歷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或該專業的下級學科一致。
(4)報名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填寫相關信息,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關材料(包括社保繳費記錄、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
(5)報名時,應聘人員應當仔細閱讀考試須知,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1、資格初審。2024年11月15日9:00時至2024年11月20日17:00時,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提交信息不完整、上傳照片不符合要求、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以及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資格初審不合格。以準考證開始打印日審核結果為準,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打印準考證:筆試人員請于2024年11月21日14:00時至2024年11月23日9:00時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1、開考比例: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即崗位筆試人員人數要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對于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的緊缺專業崗位,經批準后可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延長報名時間后仍達不到筆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開考,應聘人員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分數60分,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內容: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財務專業知識。
3、筆試形式及要求: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參考書目,不劃定考試范圍,也不組織任何形式培訓。筆試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筆試人員視為放棄考試。
4、筆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
5、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合格成績為60分;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低于1:3的,筆試人員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并列。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五)面試
1、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在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將在報名網站公示。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以面試通知單為準。參加面試時,面試人選須攜帶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3、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內容為與應聘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與技術、綜合素質等,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總成績計算: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根據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在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先后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原則上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事業單位招聘標準執行,體檢統一組織(時間、醫院和注意事項電話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人選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到原體檢醫院進行一次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3、考察:采取走訪調查、電話調查、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了解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4、資格復審:考察人選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招聘員工政審考察表》(另行通知)和相關資料(包括《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學歷/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等材料的原件)。
5、缺額遞補:體檢與考察人選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放棄體檢與考察資格,以及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先后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和備案
1、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集團公司審核后,對擬聘人選在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官網公示7天。
2、備案: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備案聘用的,將擬聘人員上報備案;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上報備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備案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作決定。
3、缺額遞補: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備案聘用的,以及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公示后備案前放棄聘用的,出現的缺額由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國資委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八)聘用
擬聘人選上報備案后,由企業發放錄取通知。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錄取通知到用工企業人事部門報到,報到時須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包括個人檔案材料)等供查驗。聘用人員報到上崗后,由用工企業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法》和所簽訂勞動合同條款執行。試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工企業按崗位進行聘用,薪酬按用工企業標準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人選在備案后放棄聘用的,以及聘用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六、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報有關信息,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因信息差錯或通訊不暢導致無法與應聘人員取
得聯系,對考試、聘用造成影響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應聘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填報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內容完全真實、準確,對出現弄虛作假、偽造報名資料、考試作弊、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情況,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由用工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三)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證件審核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企業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七、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網上報名及成績查詢技術支持電話:0311-85088002
(二)咨詢及投訴電話:0317-6950031
附件:
1.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公開招聘員工崗位信息表
2.應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3.個人工作經歷證明
4.招聘員工政審考察表
滄州大運河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 11月 14日
附件:406e48fdedf105e95be3c7714892028d.docx